招标项目名称 | 东北地区航空气象综合预报系统工程系统采购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东北地区航空气象综合预报系统工程系统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姓名 | ***、郑小飞 | 联系电话 | *********** | ||||||||||||
***间 | ****年8月**日 9时**分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标情况 | 第一名 投标人名称: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92.7 投标报价金额:19,98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投标人业绩:1.民航气象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工程系统软件招标采购;2.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亚洲危险天气咨询中心二期工程硬件设备及商用软件采购;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第四跑道建设空管工程机场气象服务系统;4.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气象工程标段4-民航甘肃空管分局气象信息综合处理数据库设备采购;5.华北地区管制区调整改造工程气象系统升级采购 评标情况:正常 项目负责人姓名:孙永亮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高级工程师,GG2017150305 响应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名 投标人名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89 投标报价金额:18,06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投标人业绩:1.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气象局建设部分公服中心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2.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智能算法集成子系统(天气业务典型算法);3.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气候中心2022年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之风险评估与区划项目;4.西藏自治区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多源数据遥感监测应用系统建设软件开发。 评标情况:正常 项目负责人姓名:宋毅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高级工程师,ZGB05063879 响应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名 投标人名称:中科星图维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79.1 投标报价金额:18,50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投标人业绩:1.航空危险天气监测和解释释用技术;2.危险天气监视及交互分析分系统;3.ZC环境预警预报建模和服务合同;4.海洋环境水文气象信息产品研制。 评标情况:正常 项目负责人姓名:谌晓茅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高级工程师,炮字第010087号 响应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
2 | **************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
3 | ***************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 | *** | 高级工程师 | ************ | 满足 | ||||||||||
2 | ************** | ** | 高级工程师 | *********** | 满足 | ||||||||||
3 | *************** | *** | 高级工程师 | 炮字第******号 | 满足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及第**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年9月2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9月5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9月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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